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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体工作局

  共有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基础教育办公室、学校安全办公室、人事培训办公室、财务审计室、教育督导室、文化广电新闻科、体育旅游科,其中教育督导室、文化广电新闻科和体育旅游科为副科级机构;下设副科级事业机构1个,即学校财务管理中心(教育科学研究所)。根据工作性质,学校财务管理中心和教育科学研究所分设,其中学校财务管理中心为副科事业机构。按照相关法规和工作需要,教育工会选择单列,归并纪监监察室职能,单设项目建设推进办公室。我局内设机构、下属事业机构实行平行管理。

  1、贯彻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网络教育。组织实施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

  5、按照有关要求,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助完成农家书屋工作,落实“扫黄打非”责任制,依法对辖区范围内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旅游及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一、办公室,联系电线、负责局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草拟年度或阶段工作计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联系电线、指导全区教育工会的管理工作,依法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2、指导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和学校重大工作的决策,指导教职工参与各种学习、开展各种有益活动。

  5、检查全区教育文化系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局工委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6、对局机关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管委会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学校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及上级的决定、决议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监察。

  7、协助局工委和行政领导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指导局机关及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工作。

  8、协助局工委和行政领导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对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

  9、按照区纪工委(区监察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教育文化工作特点,对教育文化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区纪工委(区监察局)和局工委、行政领导报告情况。

  12、受理对全区教育文化系统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违反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上述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l、统筹规划、组织实施本区教育督导工作,拟定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2、负责区直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实施教育法律、法规和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检查。

  ,联系电线、督查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的落实 ,组织开展课程改革实验和指导普法校本教材编写及研讨工作,参与教材教辅管理。

  2、负责制定并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组织开展教育科研、教学研究、教学视导,指导学校的教学和课题教研工作。3、负责全区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水平检测和考试评价研究与管理。

  ,联系电线、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监督、指导各级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法规,参与研究制定全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对学校的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

  2、参与研究全区幼儿园和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推动全区的“普九”工作和控流保学工作,保证全区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3、负责全区中小学招生计划制定、招生考试组织、录取、学籍管理、义教证书的验印发放工作,负责组织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有关工作。5、指导中小学学生德育工作,参与指导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

  ,联系电线、负责局机关和中小学的人事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协凋指导教育行政部门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4、负责全区教师师德教育、继续教育和校长培训工作。5、负责遗属补助工作、工资调整指导、绩效工资的发放。

  2、宣传贯彻国家对文化、新闻出版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市场经营单位和个人守法经营意识。

  3、按照市文广新局授权,根据行业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区内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及年度审核工作。

  ,联系电线、在教育文体工作局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体育、旅游工作的管理。2、贯彻执行国家体育、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群众体育、旅游工作的发展规划,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和旅游项目的开发。

  4、贯彻执行有关体育、旅游经营活动及体育、旅游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对全区经营性体育场馆的审批和社会体育团体的指导、管理工作。

  5、研究拟订全区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组织承办体育竞赛活动,研究全区性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与布局,制订全区体育竞赛制度。

  6、研究制订全区业余体育训练及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负责全区等级运动员、教练员的审核、申报和裁判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的审批和授予工作。

  7、指导有关部门办好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指导学校抓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传统项目学校的建设,推动学校体育的发展。

  主要负责教文局、中小学校财务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制度的建设,以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负责提供教文局、中小学校财务信息,编制合并的财务报告,进行会计分析,对外披露会计信息,对内提供管理所需的各种会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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