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光两版招股书多处数据存异 媒体质疑硬科技含金量
编者按: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光”)将于2月16日首发上会,公司此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10%,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凌云光此次拟募集资金15.00亿元,其中,6.00亿元用于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2.90亿元用于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目,2.10亿元用于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研发项目,4.00亿元用于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
2018年至2021年1-6月,凌云光营业收入分别为14.06亿元、14.31亿元、17.55亿元、11.36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05亿元、14.30亿元、17.55亿元、11.36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2.95亿元、14.19亿元、19.31亿元、10.03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凌云光净利润分别为6240.17万元、3906.36万元、1.31亿元、6105.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537.77万元、3724.71万元、1.32亿元、6165.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20.05万元、1643.80万元、1.10亿元、5393.31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凌云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88.68万元、1.00亿元、1.24亿元、-1.21亿元。
凌云光预计2021年可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3.00亿元至25.3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76%至44.53%;预计2021年可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46亿元至1.7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31%至62.94%。
凌云光分别于2021年6月23日、2022年2月7日披露两版招股书,其中同年份财务数据存差异,其中,2018年至2020年归母净利润分别相差81.47万元、88.28万元、210.05万元。
记者查阅凌云光2021年6月23日、2022年2月7日两版招股书数据,公司披露的税收优惠金额存差异。凌云光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披露,2018-2020年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3001.47万元、3795.69万元和5660.65万元,2022年2月7日招股书分别为2920.00万元、3695.35万元、5431.23万元。
此外,据媒体报道,凌云光还存在与客户数据打架的问题。据壹财信,凌云光的主要客户中,上市公司新亚制程在2019、2020年均为第四大客户,新亚制程2019年年报显示,其向当年度第三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2772.17万元,向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5032.33万元,分别比招股书中的销售数据少653.84万元和多1,606.29万元。新亚制程2020年年报显示,其向当年度第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4,682.72万元,向第四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5306.83万元,分别比招股书中的销售数据少409.65万元和多214.46万元。
凌云光代销产品占营收近半,界面新闻质疑其硬科技含金量。报道指出,2018年至2020年,凌云光代理业务合计收入分别为5.66亿元、6.42亿元和8.1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26%、44.89%和46.60%,随着营收扩大,代理业务占比也在逐年增加。此外,代理业务不具有科创属性,如凌云光代理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将会对其科创属性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凌云光最新版招股书显示,公司2021年1-6月自主业务收入占比为61.40%,代理业务收入占比为38.60%。
凌云光依赖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2018-2021年1-6月,凌云光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2920.00万元、3695.35万元、5431.23万元和3935.62万元,占利润总额(扣除股份支付影响)的比例分别为41.52%、42.47%、29.16%和53.19%。合计占利润总额(扣除股份支付影响)的比例分别为 66.25%、60.72%、37.09 和 63.45%%,占比较高。
2018年、2020年,凌云光分别进行现金分红620.02万元、3300.00万元,2019年、2021年1-6月,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从事机器视觉及光通信业务 IPO拟募资15亿
凌云光成立以来,一直以光技术创新为基础,长期从事机器视觉及光通信业务,服务多个行业,目前战略聚焦机器视觉业务。公司是可配置视觉系统、智能视觉装备与核心视觉器件的专业供应商,是我国较早进入机器视觉领域的企业之一。此外,公司从事境外知名品牌的光纤器件与仪器、视觉器件的代理业务。
凌云光控股股东为姚毅,实际控制人为姚毅及其配偶杨艺。姚毅直接持有公司2.00亿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5.62%;姚毅作为宁波凌杰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65.36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0.18%;姚毅作为宁波凌光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13.07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0.04%;姚毅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01亿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5.84%。杨艺直接持有公司2353.98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54%。姚毅和杨艺为夫妻关系,姚毅和杨艺合计控制公司2.24亿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2.16%;姚毅和杨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25亿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2.38%。同时,姚毅现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杨艺现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可以在经营管理中实际控制公司。综上,姚毅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姚毅和杨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凌云光此次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0000万股,占发行后股本比例不低于10%,保荐机构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凌云光此次拟募集资金15.0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1.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投资金额12.03亿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6.00亿元;2.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目,投资金额2.94亿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2.90亿元;3.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研发项目,投资金额2.13亿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2.10亿元;4.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投资金额4.00亿元,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4.00亿元。
2021年上半年经营现金净额为负
2018年至2021年1-6月,凌云光营业收入分别为14.06亿元、14.31亿元、17.55亿元、11.36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05亿元、14.30亿元、17.55亿元、11.36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2.95亿元、14.19亿元、19.31亿元、10.03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凌云光净利润分别为6240.17万元、3906.36万元、1.31亿元、6105.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537.77万元、3724.71万元、1.32亿元、6165.9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20.05万元、1643.80万元、1.10亿元、5393.31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凌云光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588.68万元、1.00亿元、1.24亿元、-1.21亿元。
凌云光预计2021年可实现的营业收入为23.00亿元至25.3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76%至44.53%;其中自主业务营业收入为14.11亿元至15.6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0.53%至66.37%;代理业务营业收入为8.84亿元至9.7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13%至19.51%。预计2021年可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46亿元至1.7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31%至62.94%。
两版招股书数据存差异
凌云光分别于2021年6月23日、2022年2月7日披露两版招股书,其中同年份财务数据存差异,其中,2018年至2020年归母净利润分别相差81.47万元、88.28万元、210.05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分别为36110.54万元、75313.38万元、133129.78万元,2022年2月7日招股书分别为35870.53万元、74985.08万元、132582.71万元;
2018年至2020年资产负债率(母公司):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分别为73.72%、43.90%、30.46%,2022年2月7日招股书分别为73.92%、44.16%、30.72%;
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分别为6321.64万元、4006.69万元、13321.48万元,2022年2月7日招股书分别为6240.17万元、3906.36万元、13092.06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分别为5619.24万元、3812.99万元、13403.41万元,2022年2月7日招股书分别为5537.77万元、3724.71万元、13193.36万元;
2018年至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分别为3801.52万元、1732.09万元、11166.98万元,2022年2月7日招股书分别为3720.05万元、1643.80万元、10956.93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分别为4609.40万元、6079.79万元、15507.88万元,2022年2月7日招股书分别为4527.93万元、5991.50万元、15297.83万元;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为0.38元/股,2022年2月7日招股书为0.37元/股;
2020年稀释每股收益: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为0.38元/股,2022年2月7日招股书为0.37元/股;
2018年至2020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分别为16.87%、7.56%、13.40%,2022年2月7日招股书分别为16.73%、7.43%、13.25%。
与客户数据打架
据壹财信,凌云光的主要客户中,上市公司新亚制程在2019、2020年均为第四大客户,凌云光向其销售可配置视觉系统、智能视觉装备、视觉器件、光纤器件与仪器,金额分别为3426.04万元、5092.37万元。
新亚制程2019年年报显示,其向当年度第三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2772.17万元,向第二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5032.33万元,分别比招股书中的销售数据少653.84万元和多1606.29万元。
新亚制程2020年年报显示,其向当年度第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4682.72万元,向第四大供应商采购金额为5306.83万元,分别比招股书中的销售数据少409.65万元和多214.46万元。
界面:代销产品占营收近半,硬科技含金量够吗?
据界面新闻,通俗来说,机器视觉就是用机器来代替人眼做测量和判断的系统,是将图像处理应用于工业自动化领域进行非接触检测、测量,提高加工精度、发现产品缺陷、进行自动分析决策的一项技术。
一个典型的机器视觉系统包括:光源、镜头、相机(CCD或COMS相机)、图像采集卡、图像处理软件等。
国际机器视觉市场的高端市场主要被美、德、日品牌占据。美国康耐视 ( Cognex ) 、德国巴斯勒 ( Basler ) 、日本基恩士 ( Keyence ) 和欧姆龙 ( Omron ) 等都是在机器视觉领域拥有技术积累和良好客户口碑的国际巨头公司。
招股书显示,机器视觉产业链上游为视觉器件,包含以芯片、相机、镜头、光源、采集卡等为代表的硬件,以及以算法平台为代表的软件,占工业机器视觉产品总成本的80%左右,是产业链中绝对核心的环节。
中游为各类面向行业应用场景的、相对标准化的可配置视觉系统。装备包含视觉引导装备、视觉识别装备、视觉监测装备及视觉测量仪器,能够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柔性和智能化。
下游为以智能视觉装备为典型代表的行业集成应用与服务,广泛应用于新型显示、消费电子、汽车、半导体、新能源、印刷包装、生命科学等行业。因此,机器视觉企业想要实现较高的投资回报率,则需要拥有向上游核心零部件领域拓展能力。
招股书显示,凌云光上游核心视觉器件2018年至2020年营收分别为2.23亿元、2.04亿元和2.32亿元,分别占比13.23%、14.29%和15.85%,比例并不高。而中下游2020年营收合计占比48.80%。
根据中创产业研究院资料,国内机器视觉企业起步都是从代理国外品牌开始的,且主要从工业领域慢慢渗透,但工业领域盈利性略低。这也意味着,目前国内的机器视觉产品还难以满足客户需求。
招股书显示,凌云光的营收不止包含机器视觉产品出售,还包括光通信产品,主要为基于行业高端解决方案的光纤器件与仪器代理产品,及部分自主的光接入网产品。
其中,2018年至2020年,凌云光的光纤器件与仪器代理分别营收3.43亿元、4.38亿元和5.86亿元,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24.41%、30.60%和33.37%。此外,凌云光也代理部分境外知名品牌的视觉器件,与自主产品进行搭配。
招股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凌云光代理业务合计收入分别为5.66亿元、6.42亿元和8.1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0.26%、44.89%和46.60%,随着营收扩大,代理业务占比也在逐年增加。
此外,代理业务不具有科创属性,如凌云光代理业务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将会对其科创属性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凌云光最新版招股书显示,公司2021年1-6月自主业务收入占比为61.40%,代理业务收入占比为38.60%。
依赖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
据壹财信,2018-2020年,凌云光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40556.32万元、143067.41万元、175549.49万元,2019、2020年分比同比增长1.79%、22.70%。同期,净利润分别为6321.64万元、4006.69万元、13321.48万元,2019年同比下降36.62%,2020年分比同比增长232.48%,业绩波动较大。
对于2019年出现增收不增利情况的原因则是当年度计提了大额的股份支付,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2019年净利润增幅基本与当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相符,2020年净利润依旧翻倍。报告期内,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分别为7146.45万元、8403.35万元、17692.35万元,2019、2020年分比同比增长17.59%、110.54%。
凌云光业绩一路飙涨的背后则离不开政策的支持。
据招股书,凌云光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符合条件的技术服务免缴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至15%等税收优惠以及多个项目获得政府补助。
报告期,凌云光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3001.47万元、3795.69万元和5660.6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扣除增值税即征即退)分别为1738.79 万元、1587.92万元和1476.88万元。
综上,报告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与税收优惠合计分别为4740.26万元、5383.61万元、7137.53万元,占利润总额(扣除股份支付影响)的比例分别66.63%、61.17%、37.86%。
报告期前两年,凌云光对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的依赖程度较高,均超过六成以上。
凌云光最新版招股书显示,公司2021年1-6月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税收优惠金额为3935.62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扣除增值税即征即退)为759.23万元,合计占利润总额(扣除股份支付影响)的比例为63.45%%。
两版招股书税收优惠金额存差异
记者查阅凌云光2021年6月23日、2022年2月7日两版招股书数据,公司披露的税收优惠金额存差异。
凌云光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享有增值税即征即退、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税率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度至2020年度,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3001.47万元、3795.69万元和5660.65万元,占利润总额(扣除股份支付影响)的比例分别为42.19%、43.13%和30.03%。
凌云光2022年2月7日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享有增值税即征即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税率等税收优惠政策。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1-6月,公司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2920.00万元、3695.35万元、5431.23万元和3935.62万元,占利润总额(扣除股份支付影响)的比例分别为41.52%、42.47%、29.16%和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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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王美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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