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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做运动场地可停车 《北京市桥下空间利用设计导则》印发实施

  可以建设“舒适安全的公交场站”,也可以设置“快速便捷的停车设施”,打造景观绿化、休闲空间、运动场地,还可以提供市政保障和便民服务……12月22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北京市桥下空间利用设计导则》已获市政府批准,印发实施。有了这份“导则”,本市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公路桥梁等桥下空间都有望获得精心设计、有效利用,从“灰空间”转变为“公共活力空间”。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说,每一座桥下空间区域,将开展“一桥一策”的方案设计。满足既有规范及相关标准前提下,原则上以开放空间为主。

  其中,针对“舒适安全的公交场站”类,“导则”提出在桥下设置公交场站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满足公交车辆出行的安全性与合理性,充分考虑周边市民的可达性、便捷性和舒适性。

  针对“快速便捷的停车设施”类,“导则”提出以满足社会公共停车需求为主,主要用于停放中、小型机动车和自行车。

  针对“韧性可靠的市政保障”类,“导则”提出对于必要的城市环卫、养护、绿化和交通管理等设施,其设置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针对“独具匠心的景观绿化”类,“导则”提出要将地方特性、桥下空间特点、创新景观设计方法、新技术新材料等因素综合考虑,打造独具匠心的景观空间。

  针对“开放包容的休闲空间”类,“导则”提出桥下可用于公共活动的空间,既包含点状绿地和场地,也包含线性的绿道、步行休闲廊道等。同时,可结合周边市民使用需求,选择适宜的场地类型,提供休闲娱乐、游憩观赏等功能组合。

  针对“活泼动感的运动场地”类,“导则”提出在桥下空间许可的区域,鼓励设置市民日常休闲健身及体育运动的专项场地,如篮球、足球、羽毛球、滑板、跑酷及攀岩等。根据场地面积,选择不同类型的体育设施,形成多样的平面布局模式。

  针对“触手可得的便民服务”类,“导则”提出桥下空间作为不可多得的城市公共空间,可以承担更多的便民服务功能,主要基于便民、利民的原则,满足周边市民便利性生活需求。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桥下区域还将充分考虑到灯光、涂装等方面的优化需求。下一步,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将持续跟踪具体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优秀案例和问题解决方案,不断总结经验,并适时更新“导则”,让北京的桥下空间焕发新的活力。(陈雪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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