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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创办于2003年,是经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国家教育部审核的一所全日制本科体育类学院。目前在校生5000余人,大学本科层次,面向全国招生,颁发学历文凭。校园占地面积近600亩,座落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环岛1号,东临京深高速,北望凤凰山,南濒汤逊湖,依山傍水,风景秀丽,交通便利,是理想的学习生活园地。

  体育科技学院的举办方为武汉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新中国首批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院校之一,创办于1953年,悠久的办学历史、丰富的办学经验、优质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声誉既是体育科技学院办学的有力保障,也是体育科技学院办学的优势之所在。体育科技学院作为办学实体,其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采取民办模式,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在办学和管理上,由武汉体育学院推荐派出院长和教学管理参与,体育科技学院的教育教学全面接受武汉体育学院的指导和监督,武汉体育学院的师资、图书、教学训练实验设施等资源与体育科技学院全面实行共享。

  体育科技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按体育科技学院的学籍进行管理,毕业颁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在校学生享有国家学金、国家励志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资格,同时学院也设有各类综合学金和单项学金,并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励和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价部门的标准执行。

  当前,体育科技学院正以一种全新的办学机制和管理模式运行,走跨越式发展道,把教育教学质量视为生命线,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培养具有创新和实践能力的素质全面的适应性体育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现代教育与体育教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系统掌握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中、小学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能够从事社会体育指导,并能够进行体育管理以及科学研究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强休闲体育运动技能、懂经营、擅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能从事经营与管理、研究与规划、产品策划与设计、休闲体育指导与推广以及相关专业方向学校教学工作。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系统的运动康复和健康科学理论知识及应用技能,能够从事运动康复治疗与训练、健康科学管理、大众健康教育与指导等相关领域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掌握学前教育方面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具备体育和舞蹈艺术教学特长,能胜任学前教育及相关领域的教学、管理和培训工作,具有较强创新与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表演专业技能及基本理论知识,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和组织创新能力,能够在学校、社会团体、俱乐部、社区等单位从事体育艺术教学训练、表演竞赛、组织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通过培养使学生较系统地掌握舞蹈教育理论与基本技能,熟悉相关学科知识,有较高的文化艺术,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能力,能从事本专业的教学、训练和科研工作,在知识、能力、素质上协调发展,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创新思维和适应能力,能在专业表演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文化系统从事舞蹈表演及舞蹈教育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电视新闻、语言文学、播音学以及艺术、美学、体育学等多学科知识的人才;培养具备在区域性、、体育赛事中采访、报道和现场解说以及各类新闻和综艺节目主持播报的能力的人才;培养能够在相关体育企、事业单位和各种大众文化公司中从事、电视节目主持、播音、采编、制作及宣传工作的专门人才;培养出能够策划与主持大中型体育表演项目、大中型群众体育活动、休闲体育与体育娱乐活动的专门人才;培养出能够策划与主持体育产品与服务推广活动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培养适应、经济、文化、科技和社会发展的电视编导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具备先进的文化意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的,具有过硬的电视节目策划、创作、制作、编导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理论和相应的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具有比较宽厚的自然和人文学科知识背景,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信息产业、电影电视系统和文化部门从事电视编导、影视节目制作、艺术摄影、影视文案撰写、电视新闻等方面的工作。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发展,掌握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统计学、计算机技术、外语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比较熟练地掌握经济活动分析、经营项目策划及市场开发的方法,能在体育相关行业及一般企业从事经济分析、体育经营管理、市场开发及相关学科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具备系统的新闻学知识和技能、宽广的文化与社会科学知识,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法规,掌握发展前沿动态,并具有体育专长、实践动手能力突出的,能在各类新闻、出版和宣传部门从事编辑、记者、策划和管理的新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熟悉体育英语,能在对外贸易、基础教育、体育、文化、新闻等部门运用英语和汉语从事贸易、教育、文秘、翻译等各种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面向网络信息与行业,培养党的基本线,适应、策划推广、服务管理第一线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和敬业,具备数字设计应用、网站开发与编辑、互联网信息管理、调查与分析、经营管理、网络设计与开发的能力,主要从事信息和数字网络内容的应用、开发、运营和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需要,具备较深厚的文化理底和丰富的人文知识,具备人文素质、创新意识、广阔视野、先进和社会责任,熟练掌握文化行政管理和文化企业经营专业知识,文化政策和法律知识,能够在文化管理机关、文化企事业单位、新闻出版机构、艺术产业机构、文化等部门从事创意、经纪、管理、教育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从事学校体育工作的专门知识与技能,能够胜任中小学体育教学、训练、竞赛和管理工作,以及相关社会体育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体育类考生: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教育、休闲体育、运动康复、学前教育)及体育类专科专业(体育教育)考生需参加湖北省普通高考体育专业素质测试,最低控制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划定,我院按照湖北省招生办公布的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类本科专业在提前批体育类本科录取,体育类专科专业在提前批体育类高职高专录取。

  艺术类考生:艺术类本科专业(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电视编导)考生须参加湖北省艺术类统考,最低控制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划定,我院按照湖北省招生办公布的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本科专业在提前批艺术类本科(二)录取。

  普通文史、理工类:普通文史、理工类本科专业(经济学、新闻学、英语、网络与新、文化产业管理)在第二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由湖北省招生办统一划定,我院按照高考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体育及艺术统考类考生:考生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市区体育及艺术类专业统考,文化及专业最低控制线由相关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对于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认可相关省市区投档原则投档,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投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对于没有统一投档原则的省市区,在文化和专业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对于投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单科要求。

  艺术校考类考生: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电视编导专业考生须参加武汉体育学院艺术类校考,获得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文化投档线由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招生办的安排执行。舞蹈表演专业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照高考文化分与校考专业成绩相加排序录取。

  普通文史、理工类: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最低控制线由相关省市区招生办统一划定,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的安排执行,我院按照高考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考生健康状况属于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不符合本专业录取条款之一者,我院有权不予录取。

  5.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复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注销,取消其录取资格,档案退回原籍。

  1.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招生政策进行,未委托任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我校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也不向考生收取除国家的相关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防止上当。

  2. 我院最终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湖北招生考试》及各省市区招生考试杂志及我院校园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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