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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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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江苏省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持续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更好保障群众基本体育权益、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升体育民生幸福指数,结合本省实际,编制本规划。

  过去五年,全省以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大力建设体育强省为主线,以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为抓手,加快构建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动体育事业更加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全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成绩斐然,11个设区市、86个县(市、区)创建成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

  示范区创建取得显著成效。采用部省共建模式,在国内率先建成全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国家体育总局在我省召开全国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现场推进会,对我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经验和做法进行了全面总结和推广。成功研制《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指标体系(1.0版)》并获省和国家体育总局认可。全省13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全部参与创建省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第一批、第二批创建评审达标率为85%。

  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在全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中,“三纳入”等政策保障基本落实到位;以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形成,社会资本投入增速明显;全省公共体育服务从业人数占本地常住人口比例平均达到0.15%,参与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企业、事业和体育社会组织数量稳步增长,主导、企事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共同参与的服务主体供给格局基本形成。

  公共体育设施逐步完善。12个设区市建成功能齐全的体育中心和全民健身中心,95%以上的县(市、区)完成“新四个一”工程,城市社区全部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6500公里健身步道覆盖城乡,9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成小型全民健身中心,行政村(社区)基本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全省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2.01平方米,高出全国平均值0.55平方米。省、市、县、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公共体育设施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全省符合国家和省免费低收费条件的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实现免费低收费,学校体育设施率近50%。

  体育社会组织不断健全。全省市、县体育总会实现全覆盖,9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体育总会、老年人体协、社会体育协会和2个以上体育单项协会。各类城乡社区体育俱乐部6900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413个、城乡晨晚练健身点3.9万多个。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数量达到27名。一批经营性体育健身俱乐部和健身会所蓬勃兴起,体育社会组织的网格化发展格局日趋形成。

  体育赛事活动蓬勃开展。承办全国及以上体育赛事活动数量连年保持全国第一;青奥会、亚青会的成功举办对区域和城市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环太湖国际公自行车赛、扬州鉴真国际半程马拉松赛等自主品牌赛事的影响力逐步提升;全省年承办省级及以上群众体育活动达到150多次。全民健身运动会、老年人体育节、“长三角”全民健身大联动、“长三角”体育旅游休闲季等定期举办,“泛沿江体育带”全民健身大联动的影响力持续扩大。城乡各地丰富多彩的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开展,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明显增强,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35%以上,国民体质合格率达92.1%。

  科学健身指导水平稳步提升。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市、区)国民体质监测中心全覆盖,建成7个国家级、29个省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每年为基层群众进行体质测定和健身指导30多万人次。全省重视开展社会体育技能再培训活动,定期开展培训班加强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现共有社会体育24.4万名,具备国家职业资格2.4万人,常年活跃在晨晚练点为健身人群提供指导服务。县(市、区)全部建成全民健身电子地图;地方主流、电视、的体育宣传力度明显提升;应用软件开发及基础数据库建设稳步推进。

  体育产业发展速度加快。全省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基本形成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用品、场馆服务、体彩销售、体育旅游为主的体育产业体系。全省体育产业从业人员近50万人;体育产业年均增长率达16.3%。成功创建苏南(县域)国家体育产业,组建江苏体育产业集团,建成省级体育产业59家,实现体育产业规模化发展。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场馆设施建设与管理、健身服务连锁经营、体育赛事商业运作、康体产业等已成为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集聚的重点领域。

  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江苏社会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重要时期,也是“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阶段。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目标,为新时期全省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率型,发展动力从传统增长点转向新的增长点,城乡社会对体育的需求方式和内容也在发生深刻变化,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重大机遇。全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财障能力逐步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全民健身成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体育产业发展进入战略推进阶段,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服务手段的全面革新,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与此同时,在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资源约束趋紧,生态尚未根本好转的形势下,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需求和供给、数量和质量、规模和效益的矛盾;城乡居民体育需求日趋个性化、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的内涵和空间亟需拓展;体制机制上还存在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难题;基层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任务仍然艰巨。

  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的基础上,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的过程中,我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已步入完善结构及优化服务的新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发展要求,必须以“创新、协调、绿色、、共享”五大发展为引领,以城乡、区域、人群、服务内容、供给主体五大领域的结构性调整为主线,不断提高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必须把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促进民生幸福作为根本目标,全面提升公共体育服务供给能力,更好助力“健康江苏”建设,为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贡献。

  全面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深入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努力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密围绕“健康江苏”战略的实施安排,按照全省“十三五”公共服务规划和体育发展规划要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公共体育服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等方面的多元功能,实施好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四大任务”和“五项工程”,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1.问题导向,需求引领。围绕全省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部署,合理规划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科学确定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中优先发展和重点发展的领域和内容,满足社会治理创新、生态、文化繁荣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和体育对外交流的需要。

  2.协同推进,共同治理。深入落实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标准和内容,发挥管理部门的主导作用,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发挥市场机制对公共体育服务资源配置的调节作用,激发社会力量的参与积极性。强化宣传和监督作用,形成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社会共治新格局。

  3.创新驱动,突出示范。充分体现和创新的思,立足发展实际,结合国内外公共体育服务发展趋势进行科学预判,采取新举措,提出新要求,力求呈现新亮点。对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进行归纳总结,突出深化、示范导向意义。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既要全面谋划、科学布局、注重长远、整体推进,又要从实际出发,分类推进,逐步完善区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既要把握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统一要求和基本任务,又要立足不同区域,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县域优势和特色。

  到2020年,全省全域建成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便捷高效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进一步形成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相结合,以多元化、标准化、信息化为显著特征的现代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升其在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中的功能和作用。

  ——示范区建设成效更加显著。全省各市、县(市、区)全面完成省级示范区创建任务;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更加多元,供给机制更加完善,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全省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3200万以上,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城乡居民人数比例达93%以上。

  ——体育设施服务更加完善。全省体育设施布局更加合理,设施和运营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健身指导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继续丰富和拓展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内涵,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体育健身圈建设水平。人均公共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建成体育公园1000个(含示范体育公园20个);乡镇(街道)基本建成1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中心和2000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运动场;行政村(社区)基本建成100平方米以上的体育活动室和1000 平方米以上的多功能运动场。

  ——体育社会组织作用更加突出。全省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规模稳步增长。县级以上体育总数达4000个以上,各类体育俱乐部1.5万个;5体育达到20个,省属体育基本实现3全覆盖,市、县属体育基本实现2A全覆盖;万人拥有社会体育达到35人以上。

  ——体育赛事活动更加丰富。积极申办承办高水平国际体育赛事,进一步扩大自主品牌赛事的影响力;因时因地因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5000万以上,有组织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占锻炼总人数的比例达50%以上。

  ——公共体育服务内涵更加深化。逐步推进公共体育服务领域的供给侧结构性,着力完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项目服务的供给结构和配套政策。鼓励和推动多元主体参与公共体育服务,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着力加强县级和乡镇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和重点项目的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水平;建立健全公共体育服务数据采集、统计制度,建成江苏省智慧体育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加强指导站的专业人员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科学健身宣传指导体系。

  ——体育产业发展更加繁荣。建成1000个以上优质健身俱乐部;建成体育服务综合体40个;体育服务业收入总规模超过1800亿元,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达到35%左右。

  1.积极推进公共体育设施标准化建设。与省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并实施《江苏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基本标准》,指导全省公共体育设施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引导市、县(市、区)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依托现有体育设施积极增设公共体育服务中心、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服务机构。推动县级和乡镇(街道)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推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建好全民健身中心、标准的多功能运动场、标准篮球场、体育活动室、健身小公园和健身步道。积极研究并实施不同人群体育设施配置标准和青少年体育活动中心、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配置标准等。

  2.提升城乡一体化体育健身圈建设水平。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推进城乡体育设施、健身组织、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巩固拓展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的体育服务功能,积极发挥基层体育志愿者的组织动员作用,因地制宜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推动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向村民集中居住区和较大自然村延伸覆盖。鼓励镇村建设小型便利的体育公园及其它体育设施,进一步形成城乡互补、配置均衡、规模适当、便捷实用、安全合理的体育设施格局。鼓励更多利用城乡空间规划建设户外运动设施。

  3.加强重点人群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相关规划、纲要及政策举措,努力促进和完善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职工、农民、外来务工务商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继续推进教体融合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大力实施《江苏省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积极推动各级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城乡社区青少年体育站(俱乐部)建设,落实好《江苏省青少年校园足球振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20年)》,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冰雪运动的设施建设和项目推广活动,吸引青少年关注和参与冰雪运动。积极构建老年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因地制宜开展老年人健身活动,推动老年人体育活动普及化、生活化。积极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完善面向残疾人,以康复体育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充分整合资源,努力打造职工公共体育服务支撑体系,发挥各类职工体育组织的阵地作用,推动落实工间健身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健身活动。

  4.促进区域公共体育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和体彩公益金使用统筹,加大对苏中苏北地区的扶持力度,促进人才、活动、设施、资金、组织、服务等资源的合理配置,推动苏中苏北地区加快发展。鼓励和支持苏南地区面向基本现代化建设,率先建成更高水平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全国全省做出示范。统筹协调更多体育资源,推动省会城市和苏南地区拓展对外合作交流,扩大城市体育影响力。

  1.推进建设体育服务综合体。制定体育服务综合体发展规划,强化标准引领和政策扶持,依托现有体育场馆群,打造健身服务、竞赛表演、体育培训、用品销售、商贸会展等功能多元的体育服务综合体。加快建设省五台山体育中心、南京奥体中心等省级体育服务综合体,各地积极打造一批不同模式、各具特色的体育服务综合体。促进体育场馆资源全面,吸引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和运营,利用市场机制丰富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提升场馆运营效益。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体育服务综合体建设运营。到2020年,力争有40%的县(市、区)建有体育服务综合体。

  2.打造体育服务业集聚区。大力培育健身休闲、场馆服务、竞赛表演、技能培训、运动康复等体育服务业多元业态,拓展体育旅游、体育创意、运动养生、体育科技产品研发等新兴体育服务业门类。鼓励扶持有条件的地区打造体育服务业集聚区。积极支持省内现有体育用品装备企业转型升级,打造服务品牌,提升体育服务标准化程度,形成一批国家和省级体育服务标准化示范项目。

  3.培育健身与休闲消费增长点。切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以及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补助政策,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免费低收费向社会。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发展冰雪、山地、水上等体育休闲项目。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和发放体育消费券,扩大体育消费总规模。鼓励发展和积极扶持健身俱乐部建设,推动发展连锁式商业健身企业,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利用废旧街区厂房、库房、校舍和商业、文化等附属用房,兴办各类经营性专项健身场所,开展市场需求大的球类、游泳及体能、形体训练等项目的经营。

  4.壮大体育竞赛表演业。积极推进体育赛事市场化商业化运作,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注册成立体育赛事运营公司,培育形成更多的市场主体。积极引入国际知名赛事,并谋划与本土赛事有效对接、联动发展。引导和扶持各地打造本土原创、群众自发参与、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和市场开发价值的品牌赛事活动,推动探索以体育赛事IP为核心的全体育产业链。建立省级体育赛事运营联盟,扶持发展2-3家本土的大型体育赛事营销公司和一批中小型体育赛事营销公司,形成具有地方历史文化底蕴和品牌特色的赛事集群。

  5.创建体育特色城镇。依托各地人文和自然资源禀赋,积极推进南京世界体育名城和亚洲体育中心城市、无锡智慧体育城市、徐州国际武术文化名城、苏州国际体育名城、泰州中国棋文化历史名城、宿迁时尚体育城市等特色城市建设。发挥县域经济相对发达的优势,培育一批体育服务业特色县(市、区),不断壮大县域体育产业综合实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规划建设一批体育健康特色小镇,打造户外运动和健身休闲服务品牌项目。

  1.推动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牵头和部门协同,与第三方数据平台合作建设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应包括公共体育服务项目、各类体育服务机构、国民体质监测、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健身与健康指导专家、公共体育设施等信息子系统。全部实现省、市、县(市、区)公共体育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重点加强县(市、区)体育局、乡镇(街道)文体站的信息资源和共享,建立省域公共体育服务信息数据联盟。

  2.推进体育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健康中国”、“健

  康江苏”以及其他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与文化、传媒、科技、健康、旅游、金融、互联网、养老、商贸等关联产业的深度融合。鼓励在旅游景区、各类公园规划布局和增设公共体育设施,更好满足群众户外运动与健身休闲的多元需求。依托我省经济发展和产业基础好、区位交通便捷、山水资源丰富、人文科教发达的优势,筹划和培育体育人文、体育培训、体育旅游、体育商贸、体育金融、养生休闲、运动康复等融合发展项目,形成“体育+X+Y”多业态产品及服务项目群。支持无锡承担或参与国家体育物联网标准体系研究,促进区域体育物联网产业发展。推广常州组建体育医院、走体医结合发展之的做法,鼓励每个设区市建有1所体育康复医院,支持淮安打造运动康复产业。继续鼓励探索“医保健身一”,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推动健康关口前移。

  3.体育与教育资源协同推进。创育体育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青少年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建设计划,并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地方和学校体育工作考核体系。加快完善学生体质健康信息管理系统,依托现有资源建设校园体质健康促进中心,推动建立学生体质、形体、生理、心理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和评价体系。积极创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丰富青少年课外体育活动内容和载体。继续办好全省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全省校园篮球高中、初中联赛和小学生训练营。实施校园足球振兴计划,构建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协助落实学校体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和校外场地建设,推广笼式球类场地,推动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设施基本实现向社会。

  4.促进公共体育服务与体育产业统筹发展。积极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在充分利用城乡空间、完善体育场地条件的基础上,鼓励各地通过政策创新大力发展健身服务业,引导体育消费,让群众享受到更多体育惠民产品和服务。推动实施以采购项目清单的方式,实现社会资源向公共体育服务领域的聚集,对公共体育服务领域中适合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项目和产品,交给社会力量提供,履行政策扶持和监管职能。

  1.加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创新。进一步健全和强化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体制机制,并在统筹布局、制度构建、政策创新、协同联动、资源配置、监管评估等方面不断创新。建设省、市、县(市、区)公共体育服务中心,重视完善和提升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鼓励县域拓展公共体育服务创新领域,探索建立公共体育服务清单制度。筹划建立江苏省体育智库,继续发挥公共体育发展研究院、体育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的作用,为公共体育服务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政策创新提供服务。

  2.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加快体育社会组织向法人组织转变,成为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做到依法登记、运行。加强和完善省、市、县、镇四级体育总会枢纽型功能建设,带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不断提升体育社会组织的专业能力和整体实力,逐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向社会化、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迈进。积极推进省属体育的分类,做好体制脱钩、实体化、功能优化、管办分离、综合治理等五类试点工作,并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力争全面推开。

  3.重视基层公共体育服务基础性建设。进一步强化县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功能建设,明确和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和事权,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体育服务功能,丰富体育服务内容,并给予稳定的财力、人力和物力保障。加强县级体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健全落实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从业人员配备相关标准和政策,通过多种形式吸引更多专业人才加入基层公共体育服务队伍。

  4.深化科学健身指导。重视和加强对城乡各类人群的科学健身指导,组织好经常性的科学健身指导活动,支持各地打造科学健身示范区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品牌项目,鼓励社会相关专业机构参与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有序开展健康风险、运动能力评估和体质测试活动。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会体育管理制度,重视加强对社会体育队伍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其科学健身指导的专业能力,通过开展宣传教育和技能指导服务,促使其成为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和完善省、市、县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建设,不断提升指导站服务功能和专业水平,使其成为科学健身的“指导站”、业余运动等级的“测试站”、科学健身指导专家的“工作站”、全民健身志愿者的“服务站”。鼓励乡镇(街道)通过整合资源设立体质测定与科学健身指导站(点)。各级指导站应有计划地深入到基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开展科学健身巡回服务。

  推动各地将城乡一体化体育健身圈建设列入重点目标任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并按照“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标准,科学合理地确定建设目标、任务和内容。苏南地区应力争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体育健身圈建设目标,为全省健身圈建设探索经验、提供示范。苏中苏北地区按时序进度,逐步提升城乡一体化健身圈建设水平。合理规划利用城乡空间,继续扩大健身步道的覆盖率,优化完善城乡慢行系统,合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其它城乡闲置空间布局和建设运动设施。积极推动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集约、高效地安排标志性体育设施、城乡社区健身休闲广场和体育公园的用地计划指标,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

  加强对体育行业协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扶持和管理,将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交由有资质、有能力的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内容和项目清单,进一步规范准入标准、资质认定、招标采购、服务监管等规则和管理办法,指导体育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参与公共体育服务,进一步加大向体育社会组织公共体育服务领域资源的力度。指导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能力建设的同时,重视做好社会组织的资质认定和等级评估工作,规范建立体育社会组织年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鼓励体育社会组织以组建经营实体、建立培训、打造项目平台等形式建设体育俱乐部。

  定期举办全民健身运动会、青少年阳光联赛、农动会、老年人体育节、残疾人运动会等赛事活动,持续扩大“全民健身日”、“长江经济带全民健身大联动”、“长三角全民健身大联动”、“海峡两岸全民健身系列活动”、“9.29健步走”、“舞动江苏广场舞大赛”、“爱乒才会赢业余乒乓球联赛”、“海峡两岸健身活动交流展示”等规模以上群体活动的影响力。实施地方传统体育项目品牌推广计划,开展地域性民族、民俗、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和推广工作,继续打造武术节、会船节、龙舟节、风筝节等地域性民俗体育活动品牌,传承发展棋牌、龙狮、武术、健身、空竹、信鸽、石锁、陀螺等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大力推广户外体育运动,积极扩大冰雪运动产品和服务供给,因地制宜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轮滑、台球、水上运动、登山攀岩、滑雪滑草等群众喜闻乐见和新兴运动项目,支持创办亚洲户外运动节,鼓励建设户外营地、骑行驿站、汽车露营、航空飞行、游艇码头等户外运动设施。

  推动开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联赛、户外拓展运动、体育传统项目学校联赛、舞龙舞狮、少儿趣味田径和幼儿基本体操等赛事活动,继续开展大学生龙舟赛、电子竞技、健身和校园马拉松等赛事活动,办好全省校园篮球高中、初中及小学训练营,推动中小学开展“一球一棋一术”特色项目教学和联赛,基本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2项以上体育技能,提升校园足球普及推广力度,引入社会力量支持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支持基层社区就近就地就便开展适合老年人、残疾人的健身和康复活动。继续办好老年人体育节和残疾人运动会。推动体育部门与工会组织协作互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健身活动,普及体操和工间操,开展球类、游泳、棋牌、武术、健身、健美、瑜伽、广场舞、拔河、登山、钓鱼等趣味性强、职工参与程度高的赛事活动。重视开展农民、妇女、少数民族体育,并将外来务工务商人员以及社会矫正人群的基本体育权益保障纳入属地公共体育服务供给体系。

  扩大体育服务业供给,提升体育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体育消费市场繁荣,加速形成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体育服务产业体系,健全体育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促进体育与健康、文化、教育、金融、传媒、养老等相关领域的业态融合发展。完善吸引社会资本进入体育服务业领域的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体育健身俱乐部,培育一批本土健身俱乐部知名品牌,支持体育健康特色小镇建设,加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对新兴体育服务业项目的扶持力度,扩大体育消费券的辐射影响效应,加大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供给,培育潜在体育消费市场。

  各级应将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纳入本级工作报告、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本级财政经费预算以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和实施《江苏省公共体育服务指标体系》,有序有效引导各地进一步明确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内容、具体标准、覆盖水平等指标和任务,将公共体育服务绩效纳入考核和问责体系。

  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不断完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项目服务供给的配套政策。促进体育与发改、文化、国土、财政、教育、旅游、医疗、统计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做好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政策与经济、社会、民生、产业等重大和政策的衔接。研究制定并不断完善《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项目验收标准》,加强对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过程监管。

  在确保各级将公共体育服务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投入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多元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政策,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采取多种方式拓宽投入渠道。鼓励各地设立公共体育服务的专项扶持资金,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并落实财税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对公共体育服务进行资助和捐赠。

  实施“人才强体”战略,树立新型公共体育服务人才观。制定人才分类培养引进规划,重点培养引进体育俱乐部管理、体育场馆运营、赛事活动策划、体育文化与信息、体育投资与中介、体育训练与健身教练、体育培训与咨询、体质监测与运动技能评定以及新兴项目研发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努力形成一支适应公共体育服务发展需要、结构合理,并在组织管理、专业指导、运作推广、研究开发等方面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队伍。整合多方资源,畅通人才培养和使用渠道,实现人才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机制。

  构建立体多元的体育宣传推广新模式,普及健身知识和健康新,加强与各类的沟通与合作,打造公共体育服务宣传推广平台,营造良好和社会氛围,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利用重大赛事和体育活动等契机,发展体育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创新和丰富体育宣传的文化内涵,展示地方体育风采。大力中华体育,引导和发挥体育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树立良好社会风尚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将特色体育品牌与城乡地域文化内涵相结合、体育健身与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相结合,加强传统体育项目开发,发展体育运动项目文化,让体育价值和融入幸福江苏建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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