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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

  国家体育总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关于举办2017年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总工会、体育总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工会,体育总局直属机关工会:

  为推动健康中国建设,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动体育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国家体育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决定联合举办以“岗位技能练兵服务全民健身”为主题的“2017年(第三届)全国体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全民健身专业化水平;选拔培养一批体育行业优秀高技能人才,带动、激励和引导体育行业从业人员立足本职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营造有利于体育行业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体育行业技能人才队伍的发展;提升体育多元功能的社会认知度;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服务健康中国建设。

  在游泳场馆从事游泳救生工作的全职工作人员,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游泳救生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

  参赛人员须累计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持“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人员须累计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

  专业知识: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政策法规、飞行安全与常识、飞行器的种类、飞行器的维护与保养等内容。

  在航空航天院所、高校、协会、俱乐部等企事业单位从事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工作,且与所在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飞行器相关专业知识和良好专业技能的人员。

  1.“游泳救生”竞赛项目的预赛阶段比赛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体育总局直属机关工会选拔队伍参加决赛阶段比赛的过程。省级预赛阶段比赛由省级体育部门和省级总工会负责举办,体育总局系统预赛阶段比赛由体育总局直属机关工会负责举办。

  2.“无人驾驶航空器行业应用”竞赛项目的预赛阶段比赛由中国航空运动协会负责组织,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决赛阶段比赛集中举办,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体育总局直属机关工会为单位组队参加。每个项目的参赛队由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1人和参赛选手68人组成。

  1.各项目决赛阶段比赛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以及优胜奖若干名,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2.设优秀组织奖,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给予奖励,并优先考虑设立工会的体育局,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大赛的相关事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体育总局人力中心,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及具体筹办工作(名单附后)。

  各参赛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制订预赛阶段比赛方案并上报大赛组委会,同时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比赛氛围。

  (一)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体育局、总工会要密切配合,联合成立预赛阶段赛事组织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制定、印发预赛阶段比赛方案,确保预赛阶段比赛的顺利进行,组队参加决赛阶段比赛。

  (三)各参赛单位要落实预赛阶段比赛经费,大赛组委会将综合各地预赛阶段比赛方案制定、执行情况给予补助,不足部分可利用彩票公益金或市场开发渠道解决。

  (六)各参赛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成立宣传工作小组,由专人负责,划拨宣传工作专项经费,综合利用各类媒体等对大赛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确保大赛取得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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